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锦星财富0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8年1月10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8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锦星财富0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8年1月10日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预计规模为人民币45,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44,34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含该日)至最后一期信托单位预计期限届满之日止(不含该日)。各期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均为2年,信托计划成立满1年后可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北京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和委托人的指令运用信托资金。信托资金主要用于湖南德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新长海广场三期项目的开发建设。
信托利益分配: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年的11月20日以及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
账 号:13450000001143598
信托经理:刘俊
二、信托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
1. 信托计划募集及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信托计划已募集的信托资金44,340万元,已全部用于新长海广场三期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
目前湖南德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已经与受托人签署了《资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抵押合同》,湖南长海投资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质控制人夫妇与受托人签署了《保证合同》就湖南德坤投资在《资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受托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项目进度情况
(1)工业部分:完成外墙窗户框架安装;完成主楼电梯安装及内部验收;完成标准层装修及车库工程;主体外墙油漆40%工程;消防完成屋顶水箱安装,地下室负三、负四层完成喷淋及消防栓安装、配电间土建 100%;完成园林方案确定及立项。
(2)商住部分:完成北向裙楼9轴至16轴封顶;东向挡土墙人工挖孔桩施工完成100%;完成地下室负三层砖砌体、消防回车坪改造及加固完成20%;完成负二层喷淋主管安装,支管完成40%,负三、负四层集水井强主管安装。
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没有收益分配事宜。
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提示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应税收入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按增值税的12%计提附加税费。
我司将依据该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对信托财产涉及的应税收入依法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由信托财产承担,合同中如有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六、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根据湖南德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项目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变更法人代表,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未发现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七、结论
截至目前,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义务履行受托人职责。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正常管理,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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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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