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普惠财富0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8年6月1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8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普惠财富0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8年6月1日
3、信托计划规模:截至本报告期末,存续规模15,410万元。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分为优先信托单位和劣后信托单位,总份数约为30,000万份,其中优先信托单位总份数约为21,400万份,劣后信托单位总份数约为8,600万份,优先信托单位与劣后信托单位的配比比例为不高于2.5:1。信托计划的具体规模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规模为准。受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i期信托单位的规模,第i期优先信托单位与第i期劣后信托单位的配比比例不高于2.5:1。
4、信托计划期限:期限3年,分期发行,每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存续6个月后可提前结束)。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以信托资金向合格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房产仅限于北京市特定区域内产权明晰的住房)。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受托人有权将闲置/剩余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6、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计划下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原则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第i期优先分配日(指每个第i期优先信托利益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划付至相应的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本信托计划下劣后受益人的信托收益原则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第i期劣后分配日(指每个第i期劣后信托利益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划付至劣后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优先受益权项下信托利益分配顺位优先于劣后受益权;第i期优先信托利益核算日指第i期信托单位计入日起每自然季度末月的10日(即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不时确定的日期以及第i期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届满之日;第i期劣后信托利益核算日指第i期信托单位计入日起每半个自然年度末月的10日(即6月10日、12月10日)、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不时确定的日期以及第i期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届满之日。
7、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股份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信托专户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010900161810400
10、信托经理:沈佳迪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已募集的全部受托资金用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房产仅限于北京市特定区域内产权明晰的住房)和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
项目进展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至今,未发现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向优先受益人分配了信托利益,收益率均达到业绩比较基准水平。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发放贷款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监督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按照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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