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须知

一、首次加入

1、办理流程:预约购买——>受托人确认——>签署信托文件——>划款至信托账户——>购买成功

2、加入时的资金要求:预约购买——>受托人确认——>签署信托文件——>划款至信托账户——>购买成功

二、追加投资

1、办理流程:提交《加入业务申请表》——>受托人确认——>划款至信托账户——>购买成功

2、追加的资金要求:投资者追加投资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本数),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三、赎回

1、办理流程:开放日前两日提交《赎回业务申请表》——>受托人确认——>资金退出;

2、赎回的资金要求:赎回份额最低为5万元,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四、信托转换

1、信托转入

(1)转入条件:投资者持有受托人发行的其他信托产品、且该产品处于赎回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处于开放期或项目结束等)。

(2)资金要求:信托转入后,投资者在7日定开聚利1号账户中的资金最低金额为300万元,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剩余部分划至投资者信托利益分配账户。

2、信托转出

(1)转出条件:投资者持有7日定开聚利1号产品份额、并有意愿购买受托人正处于销售状态的其他信托产品。

(2)资金要求:信托转出的资金最低金额应符合拟购买的其他信托产品的要求,同时转出的资金需为1万元的整数倍;投资者实施信托转出行为后,如其在7日定开聚利1号中的投资金额低于300万元,受托人将把剩余资金划至投资者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

五、非现场交易

事先签署《非现场交易协议书》的投资者,可以非现场交易方式办理追加申购、赎回和信托转换业务。

非现场交易传真号码:010-5968 0750、5968 0770

非现场交易电子邮箱:juli@bjitic.com

非现场交易电话确认:010-5968 0729

六、赎回

1、具体办理规则请参见《加入、赎回程序规则》;

2、认购、追加投资的资金须在开放日上午11:30前到账,当天确认份额并在开放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计算收益;开放日11:30之后到账的资金在次日确认份额并在次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计算收益;

3、7日定开聚利1号信托账户

账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0200 0200 2920 1317 525

信托服务热线: 400-610-8899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公告暂停日除外。

声明:

本网页内容为北京信托•7日定开聚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宣传材料,不作为任何有拘束力的法律文件。本网页内容仅为提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北京信托并未对本网页内容的完整性和精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承诺或保证。信托投资有风险,在进行信托产品投资前应仔细阅读及理解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风险申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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