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睿盈财富201400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9月11日成立,对于信托项下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于2016年5月17日提前归还部分本金,提前结束规模为$547,570,400.00元,A类至E类优先级信托规模已全部提前结束,本次结束规模占优先级初始本金规模的61.975%,F类结束规模占优先级初始本金规模的27.4%。我公司将于2016年5月17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划付至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一、对于A类、B类、C类信托单位
本次分配核算区间为2016年3月12日(含)-2016年5月17日(不含)计66天,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各类别信托单位的分配收益率如下表所示(该三类均已满18个月,收益率有所调整):
受益人类别 |
认购金额 |
分配年化收益率 |
A类受益人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
10.50%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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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 |
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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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含)以上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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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受益人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
10.6%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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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 |
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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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含)以上 |
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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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受益人 |
定向募集 |
12.30% |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提前结束的信托本金+对应部分的信托收益
提前结束本金 = 初始本金 ×61.975%
信托收益 = 提前结束的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 × 66天 ÷ 365
另,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届满18个月B类和C类受益人收益需上浮1%,2016年3月12日已满足该条件,因此本次分配补充2016年4月29日(共计48天)分配差额,同时补付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7日(共计18天)的活期利息,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B类、C类受益人补充分配信托利益=补充分配信托收益+活期利息
补充分配信托收益=提前结束的信托本金×1% ×48天÷ 365
活期利息=补充分配信托收益×0.35% ×18天÷ 360
二、对于D类信托单位
本次分配核算区间为2016年3月12日(含)-2016年5月17日(不含)计66天,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D类信托单位的分配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D类认购金额 |
收益率 |
500万元(不含)以下 |
9.35%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 |
9.85% |
1000万元(含)以上 |
10.35% |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提前结束的信托本金+对应部分的信托收益
提前结束本金 = 初始本金 ×61.975%
信托收益 = 提前结束的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 × 66天 ÷ 365
三、对于E类信托单位
本次分配核算区间为2016年3月12日(含)-2016年5月17日(不含)计66天,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E类信托单位的分配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E类认购金额 |
收益率 |
300万元(不含)以下 |
8.25% |
300万元(含)以上 |
8.75% [FS:PAGE] |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提前结束的信托本金+对应部分的信托收益
提前结束本金 = 初始本金 ×61.975%
信托收益 = 提前结束的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66天 ÷ 365
四、对于F类托单位
本次分配核算区间为2016年3月12日(含)-2016年5月17日(不含)计66天,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F类信托单位的分配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信托单位类别 |
认购金额 |
收益率 |
F类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8.00% |
500万元(含)以上 |
8.20% |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提前结束的信托本金+对应部分的信托收益
提前结束本金 = 初始本金 ×27.4%
信托收益 = 提前结束的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66天 ÷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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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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