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专线:400-610-8899(工作日8:30-17:30)
中文
·
English
首 页
产品专区
财富管理
信托讲堂
信息公开
公司动态
关于我们
客户登录
产品大全:
工商企业信托
房地产信托
基础产业信托
证券信托
金融机构
现金聚利
聚利资本
阳光私募
行业观察
反洗钱知识
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制宣传
财富团队
公司公告
年报披露
高管信息
社会责任
关联交易披露
公司概况
业务范围
业务板块
股权结构
机构设置
公司文化
党群工作
联系我们
信托讲堂
行业观察
反洗钱知识
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制宣传
宪法日专题
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托讲堂
>
行业观察
行业观察
【信托百科】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哪些固有业务?
2016年11月04日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哪些固有业务?
答: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其中,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可以不超过自身净资产20%的固有资金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所占份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财产的20%;但在信托存续期间不得转让受益权,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以该受益权为标的进行融资,且应当在信托文件中明确其所出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请输入证件号码后六位:
请输入证件号码后六位!
提交
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户经理或致电4006108899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