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丰收资本2015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2月9日,于2016年2月9日提前结束。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丰收资本2015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2月9日。
3. 信托计划的规模: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14,00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自2015年2月9日至2016年2月9日止。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 信托受益权的分类: 本信托项下信托单位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信托单位不设分类。
6.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用于认购中合供销(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基金或GP")发起设立的中合供销五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供销五期")的优先级基金份额;最终用于认购香港上市公司国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农控股",股票代码1236.HK)定向增发股票。
7.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 信托计划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 信托账户:
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321290100100118931;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
10.信托经理:高茵。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和管理
1. 信托资金的募集
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9日(信托计划成立日)募集信托资金3150万元;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3日(第二次信托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1413万元;2015年2月14日至2015年3月6日(第三次信托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2116万元;2015年3月7日至2015年3月13日(第四次信托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1045万元;2015年3月14日至2015年3月20日(第五次信托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389万元;2015年3月21日至2015年3月27日(第六次信托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320万元;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4月3日(第七次信托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730万元;2015年4月4日至2015年4月15日(第八次信托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990万元;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4日(第九次信托资金运用日)募集信托资金3847万元。
2. 信托资金的运用
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认购供销五期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
3. 信托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于2015年2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递交了《北京信托·丰收资本2015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指令授权书》,由受托人出具划款指令,该行负责审核、办理信托资金的收付,核对受托人出具的信托财产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并出具保管报告。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终止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为1年,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可根据运作情况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信托计划于2016年2月9日到期正常结束。
2.信托计划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北京信托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事务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的分配
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11,046,102.26元,信托支出683,808.18元,实现信托收益共计10,362,294.08元。
[FS:PAGE]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10,362,294.08,其中信托本金140,000,000.00元,信托收益10,362,294.08元,收益率达到预期水平。
五、声明
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将就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的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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