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盈鑫7号湘潭城乡发展系列I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6月16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至2016年度第三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盈鑫7号湘潭城乡发展系列I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6月16日。
信托计划存续规模:8.5亿元(2016年9月末)。
信托计划预计期限:本信托计划的预计期限为36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采用信托+有限合伙方式,信托资金认购湘潭城乡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LP(优先)份额,成为该合伙企业的LP(优先),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城乡集团")以自有资金认购合伙企业LP(劣后)份额,成为该合伙企业的LP(劣后)。合伙企业通过受让项目优先收益权方式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1)"绿道"(木鱼湖)基础设施项目;(2)新星国际棚户区改造项目。
信托收益分配: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在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的10个(含本数)工作日内分配一次信托利益。信托利益核算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日期:(1)每一公历年度中每个自然季度末月第20日;(2)受托人公告信托本金部分/全部返还之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财产现金流等情况合理调整本信托计划的核算日。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账 号:1345 0000 0004 9399 5
信托经理:刘俊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人民币85,000万元认购合伙企业LP(优先)份额;湘潭城乡集团认购合伙企业LP(劣后)15,000万元已经到位。根据《合伙协议》、《合作协议》和《项目优收益权转让协议》,合伙企业已将资金投入到(1)"绿道"(木鱼湖)基础设施项目;(2)新星国际棚户区改造项目。
2. 项目进展情况
合伙企业所投资的(1)"绿道"(木鱼湖)基础设施项目;(2)新星国际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进展正常。
3. 保障措施情况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保障措施已按照按信托合同约定的进度落实,无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事项发生。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已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在本报告期内向受益人分配了信托收益,上述分配均达到预期信托收益率水平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受托人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运行状况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为受益人的利益尽职管理受托事务。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正常。
为实现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相关事务,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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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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