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 长盈资本20140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8月8日到期终止。本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 长盈资本20140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8月8日
3. 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33,00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计划期限预计为2+1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存续期限满1年后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结束。信托计划存续期限满2年时,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权延长信托计划期限1年。实际本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
5.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计划受托人以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北京艺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艺苑")合法持有的北京爱达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90%的股权并对项目公司进行追加投资,并通过获取财务顾问费、项目公司分红款、股权转让所得及信用增级补足资金等实现投资的退出。具体事项由受托人与北京艺苑、项目公司分别签署相关交易文件进行约定。
6.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7.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8.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账 号:691 692 072
9. 信托经理:张骥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信托资金的募集和运用
本信托计划分批募集,2014年8月8日,首批募集信托资金25,000万元,本信托计划成立。第二次募集从2015年9月15日开始,截止2015年10月13日,募集信托资金8,000万元。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受让北京艺苑合法持有的项目公司90%的股权并对项目公司进行追加投资。
2、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8月8日到期终止。
2、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计划按信托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了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1、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本金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进行了分配。
2、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84,385,451.10元,信托支出26,109,274.29元,实现信托收益共计58,276,176.81 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388,276,176.81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330,000,000元,信托收益58,276,176.81元,收益率达到预期水平。
五、声明
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受益人对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无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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