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聚益汇信资本2015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7月3日到期终止。本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聚益汇信资本2015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12月4日
信托计划规模:1.305亿元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的预计到期日为2017年7月3日,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可提前结束。由于投资标的的存续期限可能延长2年,受托人有权根据所投资的信托计划的实际运行情况将本信托计划的期限延长2年。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受让北京信托设立的稳健资本20140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优先级AS5类信托单位并支付转让对价款及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
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项下信托利益的分配为年度信托利益分配和终止信托利益分配。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信托账户:
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三元支行
账号:695739810
信托经理:王志敏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 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12月4日募集信托资金1.305亿元。
2、 信托资金于上述日期支付转让对价款。
3、 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7月3日到期终止,2016年10月24日完成全部的清算工作,信托专户销户。
2、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计划按信托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了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1、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9,119,973.21元,信托支出2,760,684.07元,实现信托收益共计6,359,289.14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136,859,289.14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130,500,000.00元,信托收益6,359,289.14元。本信托计划年收益率达到预期收益率水平。
五、声明
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托人在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受益人或其继承人提出的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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