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锦星财富20150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5月13日到期终止。本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锦星财富20150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12月24日
3. 信托计划规模:5亿元
4.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满3个月可提前结束。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1年。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北京天润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最终用于"天润o香墅湾1号"东区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认缴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6. 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项下信托利益的分配分为半年度信托利益分配和终止信托利益分配。
7.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9. 信托账户:
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账号:696255356
10. 信托经理:郭金龙、王志敏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 信托资金的募集
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12月24日募集信托资金1.5亿元,2015年12月28日募集信托资金16017万元,2015年12月30日募集信托资金13706万元,2015年12月31日募集信托资金1160万元,2016年1月12日募集信托资金2117万元,2016年1月29日募集信托资金2000万元。
2. 信托资金的运用
信托资金5亿元分别于上述日期划付至北京天润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
3. 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北京信托o锦星财富2015010号集合信托计划资金保管合同》,由该行负责监督审核、办理信托资金的收付,核对信托财产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5月13日提前终止,2016年10月24日完成全部的清算工作,信托专户销户。
2、信托财产的归属
受托人已于信托计划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按信托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了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1、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分配金额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21,259,843.67元,信托支出4,976,385.79元,实现信托收益共计16,283,457.88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516,283,457.88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500,000,000元,信托收益16,283,457.88元。本信托计划年收益率达到预期收益率水平。
五、声明
[FS:PAGE]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托人在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受益人或其继承人提出的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