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城市发展财富201500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11月18日。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成立每满1年向受益人核算信托利益,我公司将于2016年11月18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划付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本次分配核算区间为信托资金运作日(含)至2016年11月18日(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请参照下表:
批次 |
缴款日 |
信托资金运作日 |
核算天数 |
首募第一次运用 |
2015年11月18日(含)前 |
2015-11-18 |
366 |
首募第二次运用 |
2015年12月02日(含)前 |
2015-12-02 |
352 |
扩募第一次运用 |
2016年03月08日(含)前 |
2016-03-08 |
255 |
扩募第二次运用 |
2016年03月10日(含)前 |
2016-03-10 |
253 |
扩募第一次运用 |
2016年03月17日(含)前 |
2016-03-17 |
246 |
扩募第二次运用 |
2016年03月30日(含)前 |
2016-03-30 |
233 |
※由于POS刷卡的到账延迟及信托资金于各运作日的结算时点差异,您于运作日前一日及运作日当日通过POS缴款,或于运作日当日较晚的时间通过汇款方式缴款时,您的资金可能无法在运作日当日运用,将会归入下一个运作日运用,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公司客服人员。
若您曾向同一信托合同项下追加认购信托份额,自您的追加资金对应的运作日起,您的收益将按照该合同项下合计认购金额对应的收益率计算。
本次分配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各类别信托单位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信托单位类别 |
认购资金金额 |
年化收益率 |
首募A |
300万元(不含)以下 |
8.20% |
首募B |
3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
8.4% |
首募C |
500万元以上(含) |
8.6% |
首募D |
公益类机构投资人 |
8.6% |
扩募A1 |
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 |
7.0% |
扩募B1 |
3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
7.2% |
扩募C1 |
5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 |
7.4% |
扩募D1 |
2000万元以上 |
7.6% |
信托利益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 = 信托收益 + 推介期间利息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 × 核算天数 ÷ 365
推介期间利息 = 信托本金 × 0.35% × 推介期核算天数 ÷ 360
推介期核算天数为您的缴款日(含)起至对应批次信托资金运作日(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
[FS:PAGE]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010-59680800;400-610-8899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