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创鑫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2月12日成立,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预计期限为2+1年,信托计划成立满1年的对应日为信托利益核算日。我公司决定于本信托计划存续满2年之日(2016年12月12日)结束全部优先级信托本金,并于该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划入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本次分配核算区间为2015年12月12日(含)至2016年12月12日(不含)计366天。分配收益率达至预期收益率水平,各期资金对应的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批次 |
类别 |
认购资金 |
年化收益率(%) |
第1-10期 |
A类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
9.90% |
B类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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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 |
10.90% |
|
D类 |
1000万元(含)以上 |
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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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期 |
A类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
9.90% |
B类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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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500万元(含)以上 |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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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5期 |
A类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
9.90% |
B类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10.70% |
|
C类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 |
11.20% |
|
D类 |
1000万元(含)以上 |
11.40% |
投资人受让多份信托合同项下信托受益权时,其收益率以原合同分别对应的收益率为准。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 = 信托本金 + 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 × 366天 ÷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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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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