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宝鑫资本2015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06月05日成立,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鉴于信托计划用款方提前归还了第七单元项下全部款项。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决定于2017年05月26日提前结束本信托计划第七单元全部优先级份额。并于2017年05月26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信托收益划入受益人账户,同时兑付本金,请注意查收。
本次分配的核算区间如下表所示:
缴款日 ※ |
起始日(含) |
核算日(不含) |
核算天数 |
2016年05月26日(含)前 |
2016-05-26 |
2017-05-26 |
365 |
2016年06月02日(含)前 |
2016-06-02 |
2017-05-26 |
358 |
2016年06月08日(含)前 |
2016-06-08 |
2017-05-26 |
352 |
2016年06月16日(含)前 |
2016-06-16 |
2017-05-26 |
344 |
※由于POS刷卡的到账延迟及信托资金于各起始日的结算时点差异,您于运作日前一日及运作日当日通过POS缴款,或于运作日当日较晚的时间通过汇款方式缴款时,您的资金可能无法在运作日当日运用,将会归入下一个运作日运作,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公司客服人员。
本次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各类别信托单位的分配的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 |
年化收益率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
6.50%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6.70%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 |
6.80% |
1000万元(含)以上 |
7.00% |
信托利益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 = 信托本金 + 信托收益 + 推介期利息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对应的年化收益率 × 核算天数 ÷ 365
若您曾追加认购本信托计划,自您追加资金的起始运作日起,您的收益将按照合计认购金额对应的收益率计算。
推介期利息 = 信托本金 × 0.35% × 推介期核算天数 ÷ 360
推介期核算天数为您的缴款日(含)至对应的运作起始日(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各期资金的起始运作日为该期销售结束日。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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