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锦钰财富20140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7年3月17日提前终止。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 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锦钰财富20140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2月11日
3. 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58,40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2+1年;信托计划满2年后,北京信托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实际运行情况将信托计划的期限延长1年,信托存续届满1年后可提前结束。本信托计划实际期限为2015年2月11日至2017年3月17日。
5.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以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通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委贷行”)向上海盛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用于偿还项目公司的银行借款、其他负债及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城区东南部的“鑫塔•水尚”项目的开发建设。
6.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7. 信托计划保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
账 号:2000 0000 0654 0000 3302 432
9. 信托经理:张骥
二、 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信托资金的募集和运用
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第一次募集期为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5日,累计募集金额为25000万元。第二次募集期为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9月18日,累计募集金额为33400万元。信托资金已全部通过委贷行向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2、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 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7年3月17日提前终止。
2、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计划按信托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了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 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1、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本金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进行了分配。
2、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97,617,764.10元,信托支出19,034,820.33元,实现信托收益共计78,582,943.77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662,582,943.77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584,000,000元,信托收益78,582,943.77元,收益率达到预期水平
五、 声明
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受益人对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无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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