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投资者: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城市发展财富0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佳和名苑安置小区项目”(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7年7月10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城市发展财富0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6年8月10日
信托计划存续规模: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计划存续规模5,000万元。
信托计划预计期限:2016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0日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由项目公司用于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满12个月之日、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不时确定的日期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不含部分终止日)。对于被赎回的信托单位(包括申请受托人赎回的信托单位和被强制赎回的信托单位)而言,最后一个核算日为赎回开放日(即信托计划成立后第二个、第四个信托年度的最后一日或受托人公告的其他日期)。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托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900161810131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 委托人于2016年8月10日向信托专户划入信托资金5,000万元。
2. 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已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由项目公司用于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计划终止
2017年7月10日本信托计划终止,于2017年8月9日撤销信托专户,完成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
2. 信托利益的分配
累计实现信托收入3,537,238.90元,支出共867,984.09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利润2,669,254.81元,已全部向受益人分配。
受托人已于本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分配信托利益,累计分配信托利益52,669,254.81元,其中累计分配信托本金为50,000,000.00元,累计分配信托收益为2,669,254.81元。
3. 信托计划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收到本信托计划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五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公司将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处理报告所列事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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