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财富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7年7月19日提前终止。本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 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财富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年12月4日
3.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2亿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预计不超过4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 (信托计划届满两年时,如受托人决定将信托计划期限延长至4年,则于信托计划存续满2年后的第11个至第20个工作日设立开放期,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赎回或认购信托份额,具体安排以受托人届时公告为准),信托存续届满1年后可以提前结束;发生信托合同规定的情形时,则信托计划全部或部分提前或延期终止。
5.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腾冲鸿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股权及追加投资。
6.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 信托计划保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1371 7159 3010 0000 62
9. 信托经理:宋宁超
二、 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信托资金的募集和运用
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第一个销售期于2013年12月4日结束,募集资金6,661万元;第二个销售期于2013年12月9日结束,募集资金12,929万元;第三个销售期于2013年12月11日结束,募集资金410万元,累计募集信托资金20,000万元全部用于受让项目公司的股权及追加投资。
2、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 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及项目运作情况,本信托计划于2017年7月19日提前终止。2018年3月30日撤销信托专户。
2、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计划按信托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了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受益人同意清算报告无需审计。
四、 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1、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本金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进行了分配。
2、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47,118,967.41元,信托支出9,242,691.45元,实现信托收益共计37,876,275.96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237,876,275.96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200,000,000元,信托收益37,876,275.96元,收益率达到预期水平。
五、 声明
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对清算报告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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