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泉源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0年2月11日成立,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核算日为每一公历年度的12月20日。我公司将于2018年12月20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优先级受益人信托利益划入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第一次扩募部分分配核算区间为2017年12月20日(含)至2018年12月20日(不含),共365天。
第二次扩募部分分配核算区间如下表所示:
※ 缴款日 |
生效日(含) |
核算日(不含) |
核算天数 |
2017年12月26日(含)前 |
2017-12-26 |
2018-12-20 |
359 |
※由于POS刷卡的到账延迟及信托资金于各运作日的结算时点差异,您于运作日前一日及运作日当日通过POS缴款,或于运作日当日较晚的时间通过汇款方式缴款时,您的资金可能无法在运作日当日运用,将会归入下一个运作日运用,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公司客服人员。
本次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第一次扩募部分信托单位的分配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 |
年化收益率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
6.30% |
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 |
6.50% |
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不含) |
6.70% |
2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不含) |
7.00% |
10000万元(含)以上 |
7.50% |
※如果同一投资者签署两份以上(含两份)信托合同,认购/申购资金金额累积计算。
第二次扩募为定向认购,该部分信托单位的分配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10000万元(含)以上 |
8.10% |
※如果同一投资者签署两份以上(含两份)信托合同,认购/申购资金金额累积计算。
信托利益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 = 信托收益 + 推介期间利息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 × 核算天数 ÷ 365
推介期间利息= 信托本金 ×0.35% × 推介期核算天数 ÷ 360
推介期核算天数为您的缴款日(含)起至对应批次信托资金运作日(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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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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