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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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北京秉正中心官网 2019-03-1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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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深入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统一部署,3月11日至3月15日,北京银保监局组织北京银行业和保险业开展“3.15”消费者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印制统一海报,编发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拍摄视频短片、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向首都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切实提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提升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相信“高息”理财产品,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的诱饵,不相信以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谨慎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守住自己的“钱袋子”。近期,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假借保险公司名义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并以“保单升级”、“利息补偿”等借口诱导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如有人以保险公司名义或保险销售人员身份推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向相关保险公司了解该产品是否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及销售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质。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防范车险欺诈,从小做起。一是委托代办理赔应选择正规修理单位。二是修理后应要求修理单位明示维修项目和金额,结案后应及时查询理赔记录。三是发现理赔次数或金额异常及时与保险公司核实,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协同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做到“四看”,明明白白买保险。一看需求。人生不同阶段,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同,消费者应当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二看产品。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消费者应当根据需求来购买相应的产品,不能将保险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三看收入。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消费者应当考虑选取缴费方式合适的保险产品,一般来说,保费支出在年收入的5%15%之间为宜。四看条款。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充分享受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产品要做到“三注意”。一是注意渠道。消费者要注意从保险公司网上商城以及与保险公司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正规渠道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二是注意资格。消费者应当注意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者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不要购买无资质主体销售的产品。三是注意产品。要注意甄别所购产品真伪,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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