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润昇财富0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3月28日结束。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润昇财富0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8年3月28日
3、信托规模: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6,600万元。
4、信托计划期限:1年。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用于向北京旺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北京旺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旺泰能源(北京)集团有限公司),由北京旺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将贷款资金用于油品采购等日常经营活动、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用途。
6、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信托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号:010900161810497
9、信托经理:沈佳迪
1.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已将募集的信托资金向北京旺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北京旺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将贷款资金用于油品采购等日常经营活动。
2.信托资金的管理:
信托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1.信托计划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3月28日终止,2019年4月22日完成全部清算工作,信托专户销户。
2.信托财产的归属
受托人将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信托合同“信托利益的分配”条款的约定进行分配。
3.信托清算
就本信托事务,北京信托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事务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7,277,240.01元;支出共计2,199,413.88元,实现信托净利润5,077,826.13元。
本信托计划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66,000,000.00元,信托收益5,077,826.13元,分配信托财产合计71,077,826.13元,收益率达到预期水平。
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将就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的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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