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榕道财富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6年08月10日。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期限预计不超过60个月,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单元信托单位单独计算期限。各单元信托单位期限不超过12个月,均自该单元信托单位项下的第一个信托单位计入日起算。本信托计划核算日指每公历年度的4月20日和10月20日;各单元信托单位实际存续期限届满之日(含全部或部分提前届满日和延期届满日)。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将以2019年07月27日为核算日向受益人分配第十单元第二个销售期信托利益并于核算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划入至受益人指定账户,请注意查收。对于签署了延期合同的客户,本次只分配信托收益。
对于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自交付日起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由于POS刷卡的到账延迟及信托资金于各运作日的结算时点差异,您于运作日前一日及运作日当日通过POS缴款,或于运作日当日较晚的时间通过汇款方式缴款时,您的资金可能无法在运作日当日运用,将会归入下一个运作日运用,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公司客服人员。
本次分配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第十单元年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信托单位类别 |
认购资金金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0A |
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 |
8.00% |
10B |
3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
8.20% |
10C |
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
8.40% |
10D |
1000万元(含)以上 |
8.60% |
如果同一投资者在本单元内签署两份以上(含两份)信托合同,认购/申购资金金额累积计算;如果同一投资者在本单元外签署两份以上(含两份)信托合同,认购/申购资金金额不累积计算。
信托利益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 = 信托本金+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 × 核算天数 ÷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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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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