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泉源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0年2月11日成立,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本信托计划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11年,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或者延长该等信托计划期限。其中,就扩募的优先受益权而言,到期日为该等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单位计入日(含该日)起满24个月之日的对应日(“预计到期日”),受托人有权决定将该等优先级受益权的到期日延长至信托单位计入日(含该日)起满36个月之日的对应日(“延长到期日”)。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核算日为每一公历年度的12月20日。我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0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优先级受益人信托利益划入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本次核算区间为2019年12月20日(含)至2020年12月20日(不含),共366天。
本次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第一次扩募部分信托单位的分配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资金金额 |
信托单位计入日(含)起至预计到期日(不含)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
预计到期日(含)起至延长到期日(不含)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
|
收益2A |
300万元(不含)以下 |
6.3 |
8.4 |
收益2B |
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
6.5 |
8.6 |
收益2C |
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 |
6.7 |
8.8 |
收益2D |
2,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 |
7.0 |
9.1 |
收益2E |
10,000万元(含)以上 |
7.5 |
9.6 |
※如果同一投资者签署两份以上(含两份)信托合同,认购/申购资金金额累积计算。
第二次扩募为定向认购,该部分信托单位的分配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信托单位类别 |
申购资金金额 |
信托单位计入日(含)起至预计到期日(不含)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
预计到期日(含)起至延长到期日(不含)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
|
10000万元(含)以上 |
8.1% |
9.6% |
※如果同一投资者签署两份以上(含两份)信托合同,认购/申购资金金额累积计算。
信托收益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 × 核算天数 ÷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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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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