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以案说险(二)客户信息安全

2022年03月17日


案情简介:


A客户致电监管部门,反映某银行未经其同意,私自查询了其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第三人,导致其个人金融信息泄露。A客户认为银行的行为侵犯了其信息安全权,向监管机构提出了投诉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 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丟失。”
 


案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111日起施行,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对金融机构和客户都有重要意义。金融机构应增强对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视,充分认识金融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在涉及客户金融信息的各个环节强化落实管理,确保客户金融信息安全。对客户来说,要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强化金融信息保护意识,增加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认识自身金融信息的价值,防止个人相关信息被他人知晓利用,学会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沟通,用正当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来源:监管机构官方公开公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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