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榕道财富08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自2022年08月05日成立以来,项目按合同正常运行。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22年第4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榕道财富08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22年08月05日
信托计划规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续规模199,000,000.00元。
募集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99,000,000.00元。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30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均不超过24个月,自各期首个信托单位计入日起计算,并且各期信托单位期限届满日不得晚于信托计划终止日。各期信托单位的预期存续期限以受托人届时发布的相应募集公告为准。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向湖南新长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海集团”)发放信托贷款,由新长海集团将贷款资金用于新长海集团及其子公司(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新长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支出、归还新长海集团及其非房板块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及受托人同意的其他用途。闲置或剩余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认购现金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受托人已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约定用途,本报告期内收回贷款本金500,000.00元,报告期末贷款本金余额为198,500,000.00元。
信托利益分配:除信托合同另有约定外,本信托计划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原则上以货币形式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信托利益分配日划付至相应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各期信托单位单独核算,对各期信托单位而言,核算日指该期首个信托单位计入日起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该期信托单位期限届满日(含该期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日、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不含部分提前终止日,下同)以及受托人确定的其他日期。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银行专户信息:账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1912 2022 0721 50
信托经理: 张佳懿
二、信托计划项目融资情况
1、交易结构:(1)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向新长海集团发放信托贷款,由新长海集团将贷款资金用于新长海集团及其子公司(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新长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支出、归还新长海集团及其非房板块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及受托人同意的其他用途。闲置或剩余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认购现金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2)保障措施
a.唐畋甸、陈薇薇作为保证人与受托人签署《保证合同》,就新长海集团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受托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b.湖南德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与受托人签署《抵押合同》I,为新长海集团在《信托贷款合同》等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提供抵押担保。
c.湖南长海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与受托人签署《抵押合同》II,为新长海集团在《信托贷款合同》等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提供抵押担保。
2、融资期限(含剩余融资期限):总期限27个月,其中剩余期限22个月。
3、交易对手财务状况:根据获得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交易对手总资产100.3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现影响交易对手财务情况的风险因素。
三、本报告期信托单位净值情况
估值日2022年12月30日,单位净值为1.0001。(本净值未经保管行确认,如后续保管行核对后需对本净值进行调整,我司将另行披露调整后净值)
四、本报告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季度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4,805,787.91元,信托收益率达到了业绩比较基准水平。
五、投资风险提示
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市场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保管人等的经营及操作风险、净值化管理与估值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网络风险、资金划付风险、提前终止和延期的风险、担保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承担。
六、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七、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因素。
八、其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信托计划按照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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