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瑞富资本0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自2021年1月6日成立以来,项目按合同正常运行。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22年第4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瑞富资本0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21年1月6日
信托计划规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续规模357,750,000.00元。
募集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357,750,000.00元。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无固定期限,不少于1年。受托人发行第i期信托单位、募集第i期认购/申购资金时,有权确定第i期信托单位的预期存续期限,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延长第i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或者提前终止全部或部分第i期信托单位。第i期信托单位的预期存续期限以受托人发布的相应募集公告为准。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以组合投资方式,运用信托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投资资产组合,根据信托财产管理需要,按照投资策略遴选投资资产,并有权将信托资金用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的用途。受托人有权根据投资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出售、转让及回购等方式处分信托财产。
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主要用于认购北京信托·锦星财富15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京信托·榕晟公募精选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京信托·锦星财富14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兴银现金收益货币、鹏华金元宝货币和平安金管家货币A,报告期末投资余额为359,687,469.61元。
信托利益分配:受托人以届时扣除信托费用(不含业绩报酬等浮动费用)、信托税费和负债后的现金形式信托财产为限,在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向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原则上以货币形式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分配日划付至相应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银行专户信息:
账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
账 号:0109 0016 1810 671
信托经理: 杨洁
二、信托计划项目投融资情况
交易结构:受托人以组合投资方式,运用信托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投资资产组合,根据信托财产管理需要,按照投资策略遴选投资资产,并有权将信托资金用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的用途。受托人有权根据投资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出售、转让及回购等方式处分信托财产。
本信托投资于固收类资产的占比为99.02%,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占比为0.98%。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三、本报告期信托单位净值情况
估值日2022年12月30日,单位净值为1.0062。
四、本报告期信托利益分配
根据信托财产的投资收益实现情况,本季度未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五、投资风险提示
本信托计划尚处于资金募集和资产配置期,受合适投资标的限制,尚未完成组合投资。
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市场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保管人等的经营及操作风险、净值化管理与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网络及信息传递风险、资金划付风险、提前终止和延期的风险、投资资产的风险、分散投资失败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六、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七、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无。
八、其他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按照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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