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财富1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08年6月16日成立,现已运作20个月。
根据《财富1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二十二条"信托利益的一般分配"中第(三)款-第1项(2)"优先信托单位信托本金分配"的约定,"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有权决定对优先信托单位进行信托本金分配并决定信托本金分配计算日及分配总额。"
本信托计划现收到北京龙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前支付的部分项目收益权受让价款,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决定对优先级信托单位进行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优先级信托本金分配计算日:2010年2月21日;
优先级信托本金分配日:2010年2月21日;
优先级信托本金分配总金额:人民币叁亿零贰佰柒拾万元整;
每份优先级信托单位信托本金分配数额为:人民币1元;
本次分配后每份优先级信托单位信托本金余额为:0元;
2009年6月16日至2010年2月21日期间的优先级信托单位的信托收益随信托本金一同分配,各类别优先级信托单位的收益率均达到预期水平。上述信托本金和信托收益将直接划付至优先级信托单位受益人的信托利益账户内,敬请各优先级信托单位受益人查收。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8899或64436553 转财富管理总部
顺祝 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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