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天鸿一号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08年3月31日,现已运作24个月。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天鸿一号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08年3月31日
信托计划规模:2亿元人民币
信托计划期限:五年(每满一年可自由退出)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专户信息:
帐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189176810001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在该信托计划的第一、第二投资周期内全部用于从上海天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让杭州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66.67%的股权;在第三投资周期内(2010年3月31日至2011年3月31日),受托人同意信托资金仍然用于受让项目公司66.67%的股权。
信托收益分配:每一信托年度期满时分配当期信托收益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公司的杭州滨江项目进展情况
1.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资金2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部用于从上海天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让杭州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66.67%的股权。
2.项目公司的"天鸿o君邑" 项目进展情况(截止2010年3月31日)
杭州"天鸿o君邑"项目销售情况良好, 项目预售面积已达整体可售面积的75%。该项目包括七栋楼,其中1-5号楼(住宅)均为精装修板楼,均已结构封顶,处于二次结构施工状态(4、5号楼座已售罄);6号楼(商业)为2层毛坯板楼,已结构封顶,尚未开始预售;7号楼为29层塔楼,其中1至3层为商业(毛坯),4至29层为酒店式公寓(精装修),已结构封顶,尚未开始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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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公司财务状况(截止2010年3月31日)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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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年初比增长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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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245,166,3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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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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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1,208,971,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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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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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
9,639,0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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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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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
913,024,1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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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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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1,245,166,3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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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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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1,016,526,4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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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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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 |
970,51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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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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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
7,434,7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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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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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
8,351,5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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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220,288,3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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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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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
3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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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
-79,711,6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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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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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项目公司财务状况平稳。
4.抵押物、担保方或其他保障措施情况
上海天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杭州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持有85%股权)持有的杭州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6.67%的股权已经变更至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名下。
上海天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持有15%股权)分别以各自持有的杭州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33%股权、15%股权作为质物,向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北京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主合同项下上海天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部义务向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在第一个信托年度,受益人实现了信托收益27,453,992.75元,受托人已于2009年3月31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分配了第一年的信托收益,该次分配收益率达至预期水平。
在第二个信托年度,受益人实现了信托收益26,761,400.00元,受托人已于2010年3月31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分配了第二年的信托收益,该次分配收益率达至预期水平;同时也在2010年3月31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进行了信托受益权特别转让的投资人支付了转让价款50,038,356.16万元及转让期间利息6,000.00元。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借款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借款项目的进展情况,目前项目工程进展正常。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1、信托经理的变更:原信托经理白贵华调离本公司,目前该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变更为黄晓炜。
黄晓炜,现任信托业务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硕士,1993年进入北京信托,曾任高级信托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监,先后参与了北京商务中心区土地整理储备项目、京沪高速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宣祥家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多个信托项目的设计、发行和后期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项目运营管理经验。
2、除此之外,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因素。
六、资金保管人提交的保管报告概要
"保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计划资产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不存在任何损害北京信托·天鸿一号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北京信托·天鸿一号地产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北京信托·天鸿一号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协议》和各项法规的相关规定,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北京信托·天鸿一号地产集合资金信托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在信托利益计算和利益分配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遵守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
七、其他事项
无。
八、结论
截至目前杭州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现影响其正产经营的重大情形发生。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FS:PAGE]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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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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