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设立的"泽熙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2项的规定,应持有信托单位份数占信托计划单位总份数的10.8173%的受益人书面提议,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决定召开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现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方式
受益人大会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受益人大会会议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至9月17日(星期五)。
三、会议参加人员
泽熙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体受益人。
三、审议事项
审议取消投资限制中"未经受益人大会同意,购买ST类公司股票投资额(以成本和市价孰低法计)不得超过信托财产总值的5%"的规定。
四、表决方式
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本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表决以表决单书面表决为准。
鉴于该议案内容涉及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根据信托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七款第2(2)项的规定,该决议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参加本次会议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全体通过。受益人请于2010年9月17日17:00之前将表决单原件送达至我公司。
五、议事程序
1.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受益人请于2010年9月17日17:00之前将表决单原件送达至我公司。
2. 在本次表决截止日(9月17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对受益人的表决意见进行统计并形成决议。
3. 受益人逾期未提交表决意见的,则视为该受益人弃权。
4. 受托人将在9月24日前将本次受益人大会决议以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受益人,并向监管机关报告。
六、风险提示
ST股票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取消信托计划项下对ST股票的投资限制,将有可能存在着因投资ST股票被实行特别处理和终止上市等,从而使信托财产遭到损失的风险。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所产生的交易后果由信托财产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信托投资有风险,投资者须谨慎。
七、其它事项
若受益人对本次受益人大会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 客服专线:400-610-8899
2.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
3. 邮 编:100012
4. 会务联系人:王洋
5. 联系电话:010-59680697
6. 传真:010-596806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8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