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报告

泽熙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会议议案

2010年09月09日

  一、召开时间

  时间: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至9月17日(星期五)

  方式:通讯方式

  参会人员:泽熙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体受益人。

  二、审议事项:

  变更投资限制。具体如下:

  取消《北京信托?泽熙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第1项的“未经受益人大会同意,购买ST类公司股票投资额(以成本和市价孰低法计)不得超过信托财产总值的5%”的规定。

  三、表决方式

  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本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表决以表决单书面表决为准。

  鉴于该议案内容涉及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根据信托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七款第2(2)项的规定,该决议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参加本次会议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全体通过。(表决单附后)

  四、受益人大会决议

  受益人大会议案通过后形成受益人大会决议,该决议为原信托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7 日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泽熙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表决单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根据泽熙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议案内容,表决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 √;否决:× )
审议取消对ST类公司股票投资额不超过信托财产总值的5%的限制。  


 受益人:

  个人投资者(或其代理人)签字:

  机构投资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2010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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