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振兴2号能源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09年4月30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1年第一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情况。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振兴2号能源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09年4月30日。
3. 信托计划的规模:信托计划的最低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受托人可以根据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扩大本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计划可募集规模的上限为30亿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信托计划募集总规模为48455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8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在《信托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形下,受托人可以自主决定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或延期。
5. 信托受益权的分类: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分为A类信托受益权(等额划分为A类信托单位)和B类信托受益权(等额划分为B类信托单位);其中,A类信托受益权分为A类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等额划分为A类优先级信托单位)和A类次级信托受益权(等额划分为A类次级信托单位)。
6.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将以贷款、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方式运用于电力等能源产业以及新能源、能源利用、能源转化、循环经济等相关领域,同时,为了高效资产配置下的收益性和流动性需要,信托计划资金可用于受让信贷资产、货币市场投资、银行存款等用途。
7.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或"受托人")。
8.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 信托账户: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账号:01090016181071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0. 信托经理:吴庆斌。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募集情况
本信托计划首次募集资金人民币28276万元,其中,A类优先级信托资金为25446万元,A类次级信托资金为2830万元。第一次扩募募集资金人民币20179万元,其中,A类优先级信托资金18161万元,A类次级信托资金为2018万元。
2.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中的部分资金用于和高能控股有限公司("高能控股")成立北京诚通新业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并缴纳注册资本,剩余部分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3. 项目进展情况:本信托计划投资项目运行顺利,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受春节等节假日的影响,国内PVC下游市场有效需求有所降低,因此,PVC价格在一季度缓慢下降。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国内电石法PVC市场价格约为7705元/吨。
4. 项目公司的财务状况:项目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无可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的事项发生。
5. 保障措施情况: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保障措施均已落实,无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事项发生。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财产分配的时间,本信托计划于2010年5月已向A类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了第一次信托收益。
四、受托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自成立以来,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因素。
六、资金保管人提交的保管报告
[FS:PAGE]本信托计划的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交的保管报告表明,本报告期内,我公司在信托利益计算和利益分配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本信托计划受益人利益的行为,遵守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和本信托计划各项信托文件的约定。
七、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投资项目运行顺利,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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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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