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稳健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IV期》。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1年9月30日,本信托计划已正常运行12个月。对于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信托每满一年分配一次信托收益,本次对受益人进行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我公司已于2012年9月30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收益划入受益人账户,请查收。本次分配达到预期信托年收益率水平。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N系信托单位的基本预期收益与央行一至三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挂钩,若遇基准利率调整的,基本预期收益分段计算。在本信托年度内,基准利率于2012年6月7日和2012年7月5日分别下调了0.25个百分点。因此,基本预期收益随之相应调整。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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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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