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报告

万科金域缇香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3年第1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报告

2013年04月23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万科金域缇香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2月24日成立。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3年第1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万科金域缇香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2月24日

  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42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18个月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与深圳市万科城市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项目公司开发的金域缇香项目G12201-0293地块对应的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公司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向我公司支付特定资产收益。

  信托利益分配:信托利益分配时间为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及信托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奥东支行

  账  号:01091343300123500000184

  信托经理:吴丹、罗颖琳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信托计划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使用情况:2012年2月24日,我公司将信托资金42000万元划付给项目公司,用于受让项目公司开发的金域缇香项目G12201-0293地块对应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2.信托计划管理情况:本信托计划成立前,各相关法律文件已经签署完毕。各项担保措施已全部落实。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 每满一个信托年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对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目前项目进展正常。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因我公司人员调整,周静不再担任该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由吴丹、罗颖琳担任该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具体情况如下:

  吴丹:现任信托业务九部总经理,具有七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负责信托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管理;

  罗颖琳:民商法学硕士,具有三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现任信托业务九部助理经理,负责信托产品的设计和执行。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进展顺利,未发现可能导致信托计划产生重大风险的情形。受托人将继续跟踪掌握项目的运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依照信托文件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财富管理总部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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