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锦程一期集合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1年12月19日,现已正常运行17个月有余。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依照信托文件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处理了本信托的相关事务。
截至2013年5月29日,我公司收到部分信托利益。该部分信托利益已覆盖优先受益人的预期一般信托收益及优先受益人的信托本金。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顺序,我公司将于2013年5月29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就上述信托利益向优先级受益人进行分配,请注意查收。
若未来收到全部信托利益并完成相关清算后仍有剩余,我公司将依信托合同的约定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剩余超额收益,请暂时保留信托受益账户,不要销户。
本次分配的年收益率为10%,达到预期信托年收益率水平。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 = 信托本金 + 信托收益 + 信托推介期利息
信托本金 = 受益人拥有的全部信托份额×1元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10% × 信托份额的持有天数 ÷ 365
信托推介期利息 = 信托本金 × 1.49% × 推介期核算天数 ÷ 360
1、 对于2011年12月19日(含)前认购的首募信托份额,信托份额持有天数为2011年12月19日(含)至2013年5月29日(不含)计527天,推介期核算天数为您的缴款日(含)至2011年12月19(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
2、 对于2012年1月19日(含)前认购的一次扩募信托份额,信托份额持有天数为2012年1月19日(含)至2013年5月29日(不含)计496天,推介期核算天数为您的缴款日(含)至2012年1月19(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
3、 对于2012年3月9日(含)前认购的二次扩募信托份额,信托份额持有天数为2012年3月9日(含)至2013年5月29日(不含)计446天,推介期核算天数为您的缴款日(含)至2012年3月9(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
欢迎您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财富管理总部客服热线:010-59680800;400-610-8899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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