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合肥益力檀宫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7月19日提前终止, 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合肥益力檀宫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9月27日
3、信托计划规模: 初始规模为20,201万元人民币,2012年4月5日开始第二次募集,共募集资金9,796万元,信托计划总规模为29,997万元
4、信托计划期限:不超过30个月
5、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信托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万通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010900161810918
8、信托经理:张昕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信托计划资金募集
本信托计划资金分二次募集。首次募集推介期为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10月18日, 2011年9月27日首批募集资金5,179万元划入信托专户,信托成立。截止2011年10月18日共募集信托资金20,201万元,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首次募集。
第二次募集的推介期为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6月30日,本次推介期于2012年5月2日结束,共募集资金9,796万元。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29,997万元,全部划入信托专户。
2、信托计划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资金全部用于向安徽益力置业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主要用于合肥益力檀宫项目的建设。
3、 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截至2013年7月19日,本信托计划已收到信托贷款的全部本息,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相关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7月19日提前终止。
2、信托财产的归属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清算后的信托财产,在承担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后,剩余信托财产归属于全体受益人。
3、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1、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共计72,103,301.15元,信托支出共计14,206,085.11元,实现信托收益57,897,216.04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357,867,216.04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299,970,000元,信托收益57,897,216.04元。本信托计划年收益率达到预期收益率水平。
五、声明
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五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将就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的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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