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春华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3年6月17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3年第4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春华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2013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8日。本信托计划分三期募集,分别于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1日、2013年6月28日生效。每期所募集信托份额存续期限均为24个月。信托计划成立满18个月后,受托人有权宣布信托计划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北京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资金以受托人名义受让中经国际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国际)持有的以国内三甲医院为应付方的应收账款收益权;本信托计划的收益来源于标的应收账款的收益,该应收账款为国内三甲医院因购买供应商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商品,通过延期付款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而产生的应收而未收款项。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并分期进行资金运用。
信托收益分配:各期优先级信托份额在其存续期满12个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及该期优先级信托份额存续期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分别获取信托利益的分配;次级受益人在本信托计划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0109 0016 1810 966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华贸中心支行
信托经理:王鋆、李立慧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后续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受托人按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标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并与中经国际共同签署《收益权转让合同》、《质押合同》、《质押登记合同》和《监管协议》,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标的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手续。
2.后续管理情况:
目前,各相关法律文件已经签署完毕并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三、信托财产分配情况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信托成立满12个月时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本报告期内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目前项目进展正常。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进展顺利,未发现可能导致信托计划产生重大风险的情形。受托人将继续跟踪掌握项目的运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依照信托文件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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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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