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财富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1月11日到期终止。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财富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11月11日,成立规模15040万元;
2011年11月15日,成立规模636万元;
2011年11月17日,成立规模1000万元;
2011年12月29日,成立规模6717万元;
2012年1月19日,成立规模6607万元。
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30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2年。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收购天津弘泽海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90%的股权,并对其追加投资。在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通过项目公司分红、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和财务顾问费收入等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收益分配: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信托计划结束,分配信托收益并返还信托本金。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专户:
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账 号:010900161810118
信托经理:张骥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分期募集,2011年11月11日,募集信托资金15,040万元, 2011年11月15日,募集信托资金636万元,2011年11月17日,募集信托资金1,000万元,2011年12月29日,募集资金6,717万元,2012年1月19日,募集信托资金6,607万元,本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总规模为30,000万元,全部划入信托专户。
2、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受托人以信托资金900万元受让项目公司9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信托计划剩余信托资金29100万元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2012年8月项目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信托计划持股比例不变,将原追加投资中的1800万元转增资本。增资完成后,信托计划以27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90%的股权,以27300万元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
3、 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1月11日到期终止,2014年6月9日完成全部清算工作并销户。
2、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计划终止清算后,信托财产归本信托计划的全体受益人所有。
3、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1、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共计104,804,070.23元,信托支出共计33,999,599.18元,实现信托收益 70,804,471.05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370,804,471.05 元。其中包括:分配信托资金本金300,000,000元,分配信托收益70,804,471.05元。本信托计划年收益率达到预期收益率水平。
五、声明
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FS:PAGE]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30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将就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的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6月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