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汇德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7月31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汇德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年7月31日。
3. 信托计划的规模:信托规模为2300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1年,信托期限满1年后,受托人有权视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决定将信托期限延长至18个月。如发生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或延期情形时,则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或延期。
5.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用于向无锡苏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源置业")发放信托贷款,并由苏源置业将全部信托贷款资金用于阳光壹佰国际新城A地块一期工程B项目(以下简称"国际新城项目")建设。
6.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
7.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8. 信托账户: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账号:51316273335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营业部。
9. 信托经理:吴丹。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 信托资金的募集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23000万元。
2.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苏源置业发放信托贷款,并由苏源置业将全部信托贷款资金用于国际新城项目建设。
3.信托财产的管理
北京信托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北京信托o汇德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保管合同,由该行负责监督审核、办理信托资金的收付,核对信托财产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
本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终止
2014年7月31日本信托计划到期终止。
2. 信托财产的归属
受托人已于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照信托合同第12条规定以分配信托利益的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3. 信托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北京信托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收益的分配
1. 信托利益计算及分配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 信托利益的分配金额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28,129,590.32元,支出共计8,732,864.67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收益19,396,725.65元。
本信托计划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230,000,000.00元,收益19,396,725.65元,合计249,396,725.65元。
五、声明
本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五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公司将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8月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