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星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9月21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星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9月21日
3. 信托计划规模:4500万元人民币
4. 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奥星药业")发放信托贷款。河北奥星药业按资金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支付信托贷款本息作为实现信托收益的来源。受托人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6.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或"受托人")。
7.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8. 信托专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7241 1101 8680 0003 143
9. 信托经理:高颇 、孙譞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 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9月26日募集信托资金4500万元。
2. 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河北奥星药业按资金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支付信托贷款本息作为实现信托利益的来源。
三、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终止
2014年9月21日本信托计划到期终止,于2014年10月27日撤销信托专户。
2. 信托财产的归属
受托人已于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照信托合同定以分配信托利益的形式归属给受益人。
3. 信托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北京信托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利益的分配
1. 信托利益计算及分配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利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 信托利益的分配金额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16,251,169.46元,支出共8,261,759.46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收益7,989,410.00 元。
本信托计划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45,000,000.00元,收益7,989,410.00元,合计52,989,410.00元。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五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公司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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