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国际非遗博览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0月29日结束。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国际非遗博览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规模为5715万元,信托计划期间存续规模为50000万元。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10月29日。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2年,自信托成立之日起算。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延长本信托计划期限,延长期不超过1年。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国际非遗博览园项目的项目收益权,并最终用于国际非遗博览园项目建设。
信托收益分配:信托利益按信托年度分配,信托计划成立1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托"或"受托人")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信托账户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账户账号:0114014040000458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信托经理:高茵、邢智。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信托资金的募集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50000万元存入信托专户内。
2.信托资金的运用
北京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国际非遗博览园项目的项目收益权,并最终用于国际非遗博览园项目建设。
3.信托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保管协议》,由受托人出具划款指令,该行负责审核、办理信托资金的收付,核对受托人出具的信托财产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并出具保管报告。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终止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本信托计划到期结束。
2.信托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北京信托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事务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的分配
1.信托利益计算和分配
信托利益按信托年度分配,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截至信托专户撤销日(2014年12月12日), 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137,932,886.54 元,信托支出50,337,025.43 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收益87,595,861.11 元。
本信托计划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500,000,000.00元,信托收益87,595,861.11元,合计587,595,861.11元。
五、声明
受托人遵从《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将就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的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6日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