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锦星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2月1日成立,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期限分为12个月(已结束)、18个月(已结束)、36个月,信托计划成立每满1年及各类信托单位到期日分配信托利益。我公司将于2015年2月1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划入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本次分配核算区间为2014年8月1日(含)-2015年2月1日(不含)计184天。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各类别信托单位的分配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信托单位类别 |
档次 |
认购金额 |
年化收益率 |
C类 |
A1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
9.00% |
A2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10.50% |
|
A3 |
500万元(含)以上 |
11.50% |
本次分配C类受益人收益,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对应的年化收益率 × 184天 ÷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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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