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锦程七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2月3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锦程七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年12月3日
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人民币20000万元
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预计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一年。经受托人同意,本信托计划预计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预计不超过一年。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项下资金全部用于受让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讯通信")41.499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收益权。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信托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
信托账户账号:600842501
信托经理:杜芳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及管理情况
1.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单位20,000万份。
2. 信托财产的管理
受托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北京信托-锦程七期集合信托计划资金保管协议》,由该行负责监督审核、办理信托资金的收付,核对信托财产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
北京信托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2月3日到期终止。
2. 信托财产的归属
清算后的信托财产,在承担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后,优先满足全体受益人实现预期信托利益,剩余信托财产作为受托人的浮动信托报酬归受托人享有
3. 信托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北京信托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利益的分配
1. 信托利益计算及分配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均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受益人,收益率达到预期水平。
2. A类优先信托利益的分配金额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23,267,740.49 元,支出共计5,128,289.74 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收益18,139,450.75元。
本信托计划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218,139,450.75元,其中信托本金200,000,000.00元,收益18,139,450.75元。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五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公司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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