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睿盈财富2014001号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3月23日成立,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一单元A类、B类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固定核算日是指自一单元该类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第一个信托单位计入日起每年5月20日、11月20日以及该类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实际存续期限届满之日(含提前届满日和延期届满日)。我公司将于2015年11月20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划入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本次仅分配一单元优先级A类、B类信托单位信托收益,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各类别信托单位的分配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信托单位类别 |
认购资金金额 |
年化收益率 |
一单元A1类优先级 |
100万元(含)- 300万元(不含) |
9.50% |
一单元A2类优先级 |
300万元(含)- 500万元(不含) |
10.00% |
一单元A3类优先级 |
500万元(含)- 1000万元(不含) |
10.50% |
一单元A4类优先级 |
1000万元(含)以上 |
11.00% |
一单元B1类优先级 |
100万元(含)- 300万元(不含) |
9.70% |
一单元B2类优先级 |
300万元(含)- 500万元(不含) |
10.20% |
一单元B3类优先级 |
500万元(含)以上 |
10.70% |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对应的年化收益率 × 核算天数 ÷ 365
对于此前已参与2015年5月20日分配的信托单位,核算天数为2015年5月20日(含)至2015年11月20日(不含)计184天。
对于未参与2015年5月20日分配的信托单位,核算天数为您的缴款日(含)至2015年11月20日(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
若您曾向本信托计划同一信托合同项下追加金额,自您的追加资金缴款日起,您的收益将按照变动后的金额对应的收益率计算。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财富管理总部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