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50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7月31日成立,对于信托项下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信托利益核算日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每个自然年度12月15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我公司将于2015年12月15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划付至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本次分配的核算区间如下表所示:
缴款日※ |
起始日(含) |
核算日(不含) |
核算天数 |
2015年7月31日前(含该日) |
2015-07-31 |
2015-12-15 |
137 |
2015年8月7日前(含该日) |
2015-08-07 |
2015-12-15 |
130 |
2015年8月11日前(含该日) |
2015-08-11 |
2015-12-15 |
126 |
2015年8月17日前(含该日) |
2015-08-17 |
2015-12-15 |
120 |
※由于POS刷卡的到账延迟及信托资金于各运作日的结算时点差异,您于运作日前一日及运作日当日通过POS缴款,或于运作日当日较晚的时间通过汇款方式缴款时,您的资金可能无法在运作日当日运用,将会归入下一个运作日运作,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客服人员。
本次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各类别信托单位的分配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信托单位类别 |
累计持有信托单位总份额 |
分配年化收益率 |
N1 |
【300】万份(不含)以下 |
9.50% |
N2 |
【300】万份(含)以上 |
10.00% |
S |
-- |
见信托合同 |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 信托收益 + 推介期利息
信托收益= 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 × 核算天数 ÷ 365
推介期利息 = 信托本金 × 0.35% × 推介期核算天数 ÷ 360
推介期核算天数为您的缴款日(含)至对应批次起始日(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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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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