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o睿盈财富2015003号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9月11日首批成立,第二批募集资金于2015年9月18日运作,第三批募集资金于2015年9月29日运作。对于信托项下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各单元信托单位的核算日单独计算,就各单元信托单位而言,核算日指各募集成功日起每届满6个月之日以及该单元信托单位实际存续期限届满之日(含提前届满日和延期届满日)。我公司决定于各单元信托单位存续期满6个月之时提前分批结束本信托计划。
本次分配收益率达至预期收益率水平,各类别信托单位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资金金额 |
年化收益率 |
300万元(不含)以下 |
8.50% |
300万元以上(含) |
9.00% |
本次分配共分为三个批次。
第一批于2016年3月11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配。该批次核算区间为2015年9月11日(含)至2016年3月11日(不含)计182天。
第二批于2016年3月18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配。该批次核算区间为2015年9月18日(含)至2016年3月18日(不含)计182天。
第三批于2016年3月29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配。该批次核算区间为2015年9月29日(含)至2016年3月29日(不含)计182天。
※ 若您曾于较晚批次募集期间向较早批次合同中追加认购金额,您的收益率将于较晚批次起始日起按照合计认购金额对应的收益率计算。但在本次分配时,仍将分别在其对应的批次时点结算。同时,较早批次结算后剩余的认购金额仍按合计认购金额对应的收益率计算。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 = 信托本金 + 信托收益 + 推介期利息
信托收益 = 信托本金 × 对应的收益率 × 182天 ÷ 365
推介期利息 = 信托本金 × 0.35% × 推介期核算天数 ÷ 360
推介期核算天数为您缴款日(含)起至对应批次的信托资金起始运作日(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
※由于POS刷卡的到账延迟及信托资金于各运作日的结算时点差异,您于运作日前一日及运作日当日通过POS缴款,或于运作日当日较晚的时间通过汇款方式缴款时,您的资金可能无法在运作日当日运用,将会归入下一个运作日运作,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客服人员。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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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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