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500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5月26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6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500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5月26日
3.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截止本报告期末信托规模为人民币56000万元。
首次募集期于2015年5月26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28283万元。
第2次募集第一个销售期于2015年6月30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9673万元。
第2次募集第二个销售期于2015年7月3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8842万元。
第2次募集第三个销售期于2015年7月7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7100万元。
第2次募集第四个销售期于2015年7月10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3870万元。
第2次募集第五个销售期于2015年7月15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
第2次募集第六个销售期于2015年7月16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
第2次募集第七个销售期于2015年7月17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4493万元。
第2次募集第八个销售期于2015年7月22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1973万元。
第2次募集第九个销售期暨第2次募集期于2015年7月28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1549万元。
第3次募集期于2015年8月19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27717万元。
第4次募集期于2015年9月24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
第5次募集期于2015年9月28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8470万元。
第6次募集第一个销售期于2015年12月4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11988万元。
第6次募集第二个销售期于2015年12月8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6913万元。
第6次募集第三个销售期暨第6次募集期于2015年12月10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699万元。
于2015年12月25日提前结束信托资金本金人民币3600万元。
于2016年7月26日结束全部A1类信托资金本金人民币8047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A1类信托单位和A2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为2+1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满2年后,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实际运行情况将信托期限延长1年,信托计划存续届满1年后可提前结束。B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为2+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满2年后,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实际运行情况将信托期限延长2年,信托计划存续届满1年后可提前结束。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用于以受让股权及追加投资方式对上海新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弘")进行股权投资、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等。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6. 信托利益分配:受托人于核算日计算A1类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于最后一个核算日计算A2类信托单位和B类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受托人在分配日(除最后一个分配日)将按照本条计算的信托利益分配给A1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在最后一个分配日按照本条计算的信托利益分配给A2类信托单位受益人和B类信托单位受益人。
核算日指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6个月之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
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
7.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9. 信托账户:
[FS:PAGE]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账 号:8110 7014 1460 0014 028
10. 信托经理:张骥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上海新弘股权、追加投资以及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已累计支付股权受让价款人民币52406.37万元,已累计支付追加投资款人民币52126.63万元,已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约人民币1364.7万元。收回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98,977,000.00元。
2. 后续管理情况:
目前,各相关法律文件已经签署完毕。上海新弘的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均已经办理完毕。已向上海新弘、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基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首业")外派董事、监事及财务监管人员。上海新弘、中基首业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等重要证照已经交由外派财务人员保管。
3. 保障措施情况:
为保障本信托计划信托利益安全实现,本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由中基首业为本信托计划信托利益的实现提供差额补足、中基首业将标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受托人为其上述差额补足义务提供担保等。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期内向A1类受益人分配了全部优先级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收益率到达预期年化收益水平。本信托计划正在办理清算手续。。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未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项。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自成立以来,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信托资金运用规范,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