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增益资本04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7年12月27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8年第1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增益资本04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7年12月27日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45,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存续规模为2,35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4年(根据信托合同约定设定集中转让期)。信托计划成立满1年后可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或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将信托计划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北京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和委托人的指令运用信托资金。受托人以信托资金认购昆山水木数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P份额,合伙企业平价受让长沙明海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明海置业”)99%股权,剩余资金用于向项目公司增加资本公积(由合伙企业独享),用于明海广场项目开发和建设、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用途。
信托利益分配: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年的9月20日以及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专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
账 号:13450000001143622
信托经理:刘俊
二、信托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
1.募集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2,350万元。
2.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中已全部用于信托计划项下相关项目运营。
目前长沙明海置业有限公司已与受托人签署了《抵押合同》,北京华伟投资有限公司已经、与受托人签署了《债务确认协议》《股权质押合同》《差额补足协议》;保证人及其配偶已与受托人签署了《保证合同》等,就《债务确认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受托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项目进度情况
目前项目整体施工进度稳步推进。基坑招标已经完毕,土石方招标正在进行。
三、 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无收益分配事宜。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无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义务履行受托人职责。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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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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