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稳健资本15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8年12月27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至2018年第4季度末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稳健资本15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8年12月27日。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存续规模为人民币13,49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2年,2018年12月27日-2020年12月27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或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将信托计划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向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用于受让项目公司100%股权并追加资本公积,继而用于对标的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归还因标的项目产生的相关借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用途。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受托人有权将闲置/剩余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信托计划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计划下受益人的预期信托利益原则上以货币形式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15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划付至相应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核算日指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满12个月之日、受托人根据信计划运行情况不时确定的日期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部分或全提前终止日延期终止日)。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信托专户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账号:010900161810704
信托经理:罗颖琳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已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2018年12月27日,本信托计划对募集的信托单位进行了第一次运用,金额为5625万元;2018年12月28日第二次运用,金额为6175万元;2018年12月29日第三次运用,金额169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运用信托资金共计13490万元。
2、项目进展情况
标的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博路北侧丰文坳片区惠博大道与长深高速交界处的“东旭千江月花园”项目。
标的项目进展:标的项目已经取得以下证照: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预售许可证(1栋及13栋)。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无收益分配管理事项。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监督项目公司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
五、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提示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应税收入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按增值税的12%计提附加税费。
我司将依据该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对信托财产涉及的应税收入依法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由信托财产承担,合同中如有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因素。
七、结论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按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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