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40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7月3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8年第4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40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7月3日。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规模为人民币105000万元。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累计募集金额为50442万元,其中28926万元信托份额已提前结束。
北京信托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于2015年9月15日开始信托计划第二次募集,募集期为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11月18日,累计募集金额为10000万元;
于2015年12月14日开始信托计划第三次募集,募集期为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3月31日,累计募集金额为8000万元;
于2016年6月13日开始信托计划第四次募集,募集期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22日,累计募集金额为43900万元;
于2016年7月27日开始信托计划第五次募集,募集期为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19日,累计募集金额为21584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预计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2+2年。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为2年,受托人有权按照信托计划的实际运行情况将优先级信托单位的期限延长2年;次级A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为4年;次级B类信托单位不设置固定存续期限,待优先级信托单位及次级A类信托单位全部终止后终止。信托计划存续届满1年后可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满1年的对应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和延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具体以信托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用于通过增资、受让股权及追加投资等方式对海南中海三邦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及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甘家口支行
账号:0109 0016 1810 641
信托经理:宋宁超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北京信托运用信托资金向项目公司增资及受让项目公司股权,最终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最终用于缴纳项目公司开发的“艺海棠”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建设支出。其余信托资金用于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及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等用途。
2.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公司已完成示范区的工程施工;住宅部分的施工进度正常,目前一期已完成外墙涂料施工工程和栏杆玻璃安装工程,正在进行精装施工工程,精装给排水、强、弱电、空调、燃气安装工程;二期已完成外墙涂料施工工程、栏杆玻璃安装工程和验收层施工工程,正在进行园林绿化施工工程;三亚当代艺术馆、商业住宅项目正在深化设计中;已办理部分面积预售许可证。
3.后续管理情况:
北京信托已向项目公司外派了董事及监事,并分别占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多数席位。同时,北京信托向项目公司外派了财务监管人员,对项目公司的证照、印鉴和公章等材料进行监管。
4.保障措施情况
(1)次级信托资金为优先级信托资金提供内部增信;
(2)北京信托代表本信托计划控股项目公司;
(3)北京信托向项目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并分别占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多数席位,且项目公司的证照、印鉴和公章由北京信托与项目公司共同管理;
(4)北京信托代表本信托计划向项目公司外派财务监管人员,监管其财务事项。信托资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及北京信托同意的其他用途。同时,监管项目公司名下的销售回款,销售回款仅能用于支付北京信托的信托利益或北京信托同意的其他用途;
(5)项目实际控制人及满洲里兰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阿锦化工有限公司为信托计划信托利益的实现提供第三方增信;
(6)项目公司原股东向北京信托承诺,如在项目建设的中后期出现资金缺口,则无条件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报告期内无信托利益分配事宜。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通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回访的方式对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监督项目公司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2018年4月22日,海南省出台《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海南省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进行规范,通知的出台对本项目的销售及运营计划产生影响。受托人将密切关注通知对项目的影响及项目的后期进展情况。
六、结论
截至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按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实现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相关事务,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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