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锦钰财富20150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7月20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9年第1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锦钰财富20150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7月20日
3. 信托计划规模: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规模为人民币20,00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6】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委托人可通过按信托文件的约定的方式申请于集中转让期内或于偶数信托年度末时退出本信托计划。具体以信托文件的约定为准。
5. 信托利益的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划付至相应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核算日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每个自然年度12月10日、信托年度届满之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
6.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受托人运用信托计划项下资金受让北京栢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享有的标的项目(即“德胜尚城E座项目”)资产收益权。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7.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 信托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银行账号:0109 0016 1810 408
10. 信托经理:张骥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19,800万元信托资金已用于受让项目公司享有的标的项目的资产收益权,剩余资金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
2. 项目进展情况:
德胜尚城E座办公楼已全部出租给首创证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履行情况正常。
3. 保障措施情况:
项目公司以其持有的标的项目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受托人有权视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分笔运用信托资金。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无信托利益分配。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未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项。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现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六、结论
截至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按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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