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润昇财富10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自2020年03月20日成立以来,项目按合同正常运行。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20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润昇财富10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20年03月20日
信托计划规模:截至2020年09月30日,存续规模300,000,000.00元。
募集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满2年对应之日非为工作日的,则该日不再作为信托计划终止日,信托计划终止日为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本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单位的预定期限均为1年;各期信托单位预定期限均自各期信托单位首个计入日起算。出现信托合同约定情形的,本信托计划将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受让海澜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德集团”)持有的资产收益权。受托人有权将闲置/剩余信托资金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资管计划、现金管理类信托计划/单一信托(含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其他信托计划或单一信托)、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的金融产品或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用于约定用途,报告期末投资余额为289,150,000.00元。
信托利益分配:受托人在每个分配日(指每个第i 期核算日后10 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划付至相应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核算日指第i 期信托单位终止日。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专户信息:账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账 号:0109 0016 1810 294
信托经理: 冯鑫、袁野
二、信托计划项目融资情况
1、交易结构: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受让海澜德集团持有的资产收益权。投资收益来自于海澜德集团持有的海澜德产业园租金收入;通过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措施变现实现的收益等。海澜德集团以其名下的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提供第四顺位抵押担保,以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第三顺位抵押担保;天津圣荣生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海澜德集团71.17%的股权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海澜德集团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融资期限(含剩余融资期限):总期限24个月,其中剩余期限18个月。
3、项目进展情况:海澜德集团持有的海澜德产业园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5号,园区分四期进行建设,一至四期总占地面积85,989.7平方米,总体规划建设面积236,474.06平方米,由项目方自持运营并对外出租。项目一至三期已取得产权证并投入使用(不动产证编号为津(2020)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2538号),目前出租情况已基本恢复;项目四期主体建设基本完成,目前正处于竣工结算及办理相关手续阶段。
4、交易对手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海澜德集团总资产约21.5亿元,公司流动性资产中占比较高的为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非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的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实现营业收入1553.3万元。
5、固收类资产投资比例:100%
三、本报告期信托利益分配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季度无需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四、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提示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应税收入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我司将依据该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对信托财产涉及的应税收入依法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由信托财产承担,合同中如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投资风险提示
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信托财产未能按期变现或不能变现的风险、市场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保管人等的经营及操作风险、净值化管理与估值风险、担保风险、业绩比较基准不同及调整的风险、信托计划分期发行的风险、网络风险、资金划付风险、提前终止和延期的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六、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受托人也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交易主体的资信及财务情况,为受益人的利益尽职管理受托事务。
七、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八、其他
截至2020年09月30日本信托计划按照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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