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锦程财富0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自2019年12月18日成立以来,项目按合同正常运行。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20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锦程财富0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9年12月18日
信托计划规模:截至2020年09月30日,存续规模669,920,000.00元。其中优先级信托份额合计人民币502,390,000.00元,劣后级信托份额合计人民币167,530,000.00元,优先级信托份额:劣后级信托份额比例不超过3:1。
募集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669,920,000.00元。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第1期优先信托单位期限预计为18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第2期优先信托单位期限预计为18个月,自第2期信托单位首个信托单位计入日起计算;其他各期优先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以受托人当期公布的募集公告为准。劣后信托单位期限为无固定期限。信托计划和/或信托单位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受让亿博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99%股权和标的项目石家庄岭底农旅生态观光园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的项目收益权,继而用于标的项目的建设、储备和拓展同类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养老、医疗、物流等优质资源。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受托人有权将闲置/剩余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受托人以2752.2万元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项目公司股权,以59446.33万元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项目收益权。
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计划下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原则上以货币形式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划付至相应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各期信托单位单独核算,每期信托单位的核算日指自该期信托单位首个信托单位计入日起每满12个月之日和该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届满日(含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最后一个核算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日。若某一核算日为非法定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最近的法定工作日。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银行专户信息:账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10 7014 1140 1811 549
信托经理: 邢智
二、信托计划项目投融资情况
1、交易结构: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受让项目公司99%股权和标的项目的项目收益权,继而用于标的项目的建设、储备和拓展同类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养老、医疗、物流等优质资源。本信托计划与亿博集团签订了《信用增级协议》、与亿博集团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与亿博集团实际控制人和其配偶签订了《保证合同》。
2、投融资期限(含剩余投融资期限):无固定期限。
3、项目进展情况:本报告期内,项目公司已将其收到的信托资金用于标的项目,项目公司经营未见异常。
4、交易对手财务状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现影响交易对手财务情况的风险因素。
5、固收类资产投资比例:95.58%;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4.42%;
三、本报告期信托利益分配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季度无需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四、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提示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应税收入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我司将依据该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对信托财产涉及的应税收入依法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由信托财产承担,合同中如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投资风险提示
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财产投资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市场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保管人等的经营及操作风险、净值化管理与估值风险、劣后委托人/受益人特别风险(本金损失风险、现状分配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流动性风险、网络风险、资金划付风险、提前终止或延期的风险、担保风险、经营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六、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七、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八、其他
截至2020年09月30日本信托计划按照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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